工資薪酬
在許多單位都被看做是“機密”
如果你的工資單
被同事看到了怎么樣?
有人就因此被開除了
小鄭在濟南盒馬鮮生工作
去年 11 月 26 月入職
正處于試用期
2 月 25 日就將結束
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
因此格外賣力
除了收銀還干一些
別人不愿做的臟活累活
銷售業績是店里最高的
2 月 10 日,小鄭收到了公司發的電子工資單
但兩天后
被告知他向同事透露了工資信息
此舉泄露了公司機密
觸犯底線,予以開除
【點擊此處,觀看視頻】
小鄭稱, 收到工資單當天
有同事看了他的手機
但不知道看了什么
而那位同事說只是偷看了一眼
“稀里糊涂”簽字離職
但后來認為公司并沒有講清楚
有關規定的具體內容
自己的行為遠不夠“一級違規”
因此提出了勞動仲裁
要求公司撤銷處罰,道歉,
并賠償經濟損失
對此,盒馬鮮生回應稱
工資屬于公司機密
員工手冊等里有明確規定
濟南盒馬鮮生的工作人員也表示
經過調查核實
小鄭在職期間違反公司規定
屬于一類違規
且當事人已經認可
未提出異議
溝通也有全程錄音錄像
目前,濟南歷城區仲裁委員會已委托調解員
聯系盒馬進行庭前調解
針對小鄭的仲裁訴求
“會積極推動相關方進行調解,
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關證據材料”
此事引發了網友熱議
并登上微博濟南熱搜
這是規定就應該執行
認為這是企業的霸王條款
無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據媒體報道,律師付建認為,《勞動法》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企業制定的工資保密協議,導致同工同酬不能橫向比較,違背法律的基本精神,以泄露工資為由辭退員工,沒有法律依據,可以申請仲裁或訴訟。
據了解,我國現行法律中既沒有企業薪酬必須公開的明確要求,也沒有禁止企業實行薪酬保密的具體規定。就現實而言,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往往熱衷于“密薪制”。
實行“密薪制”和“明薪制”各有好處。前者可以防止員工在薪酬方面攀比,方便企業控制人力成本,保持企業在薪酬執行上的靈活性,便于其招聘或留住人才,保護員工個人收入隱私等。
后者則利于保障員工知情權和參與權,提高員工對企業的信任感,尤其是有利于增強由薪酬與績效帶來的激勵效應。站在勞動者的角度,其當然希望薪酬標準公開透明,拿工資明明白白、有差異心服口服。